政务类
广电局 便民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86350002
机构名称:新津县广播电视局
办公地址:五津镇五津东路269号
责任人:简 伟
分管领导:李建康
“非紧急求助服务中心”知识库基础信息采集表 (服务类)
编码 类别 项目 责任单位 备注
23 电信服务 1 电信服务
2 移动服务
3 铁通服务 86350112
4 网通服务 66120554
5 联通服务 82344528
广电局 职能职责 职能简介
(一)依据国家、省市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广播电视宣传事业,保障党和国家对广播电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搞好舆论监督,为推动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负责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及全县有线电视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草拟地方性政策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我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和有关事项的审核、申报,依法查处违反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优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
(五)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和技术政策、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工作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制订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培训专业人员。
(七)直接领导和管理新津县广播电视台。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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